离婚时男方公司的债务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。
若该债务是男方公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公司名义所负,且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,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,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。双方可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份额,协商不成的,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。
若该债务是男方公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,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、共同生产经营,一般认定为男方个人债务,由男方个人承担。
此外,还需考虑债务的性质、用途、公司的组织形式等因素。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,且债务未导致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,通常不会牵连到股东的其他财产。
常州讨债公司提醒大家在处理离婚时男方公司的债务问题时,双方应坦诚相待,提供相关证据,以确保债务的认定和处理公平合理,避免因债务问题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