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富,主要是在结婚注销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财富,
(1)工资、奖金;
(2)消费、运营的收益;
(3)学问产权的收益;
(4)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富;
(5)军人名下的复员费、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;
(6)股票、债券、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;
(7)公 司企业的出资额、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;
(8)一方以个人财富投资获得的收益;
(9)住房补贴、住房公积金;
(10)养老保险金、破产安顿补偿费;
(11)一方对婚后获得财富主张属个人财富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富;
(12)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富。